丫-hoo说“你好!”,YAHOO!要说“NO!”
发布时间:2009.09.07  来源:  浏览次数:4404次
    近日,雅虎将一纸商标异议申请书递上了国家商标局,提出“丫-hoo”这个商标有侵权嫌疑,请求不予注册。
    对于丫-hoo,相信喜欢吃零食的朋友不会陌生,丫-hoo是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酸枣凝,味道酸甜可口、野趣盎然,是一种无污染的天然健康食品,在零食一族中具有相当不错的人气。
    雅虎认为“丫-hoo”与其商标“YAHOO!”、“雅虎”在读音和形式上都有复制、摹仿和翻译的嫌疑,依照相关法律,被异议商标“丫-hoo”应不予注册。
    而被异议方齐云山公司却认为,“丫-hoo”与“YAHOO!”、“雅虎”外观差别十分显著,不构成近似,申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与服务亦分属于不同类别,两商标的共同注册和实际使用具备天然的可区分性,不具有造成现实混淆的可能性。且丫-hoo商标的创意来源于传说中的齐云山森林野人的欢叫声和福州、江西一带打招呼时的习惯用语“吖—嗬—”(即“你好”的意思),因此在设计商标之初也引用了这一极具当地文化特色的呼叫,将“吖—嗬—”变形为中英结合的“丫-hoo”。
齐云山公司还认为,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必须以“误导公众,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”为前提,否则驰名商标并不当然得到跨类保护,而上文中提及的两个商标所涉及领域不存在任何关联。
目前,此商标异议案正在审理当中。结果如何,让我们拭目以待。
 
摘自2009813日《南方都市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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