丫-hoo与YAHOO“PK”?
发布时间:2009.09.07  来源:  浏览次数:3725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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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记者    徐明靖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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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hoo是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子品牌,其对应的产品是野生酸枣凝系列食品,该产品味道酸甜、野味天然,据称是一种无污染的绿色食品。丫-hoo商标从2005年设计后便开始投入使用,在随后的时间里,齐云山公司对“丫-hoo”商标系列产品进行了大力度的广告宣传和媒体推广。“丫-hoo”品牌也随之得到了广泛的传播,在年轻人以及零食一族当中已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。
 
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,商标的作用越来越大,已经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手段,在营销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。由商标引起的纠纷近年来频频发生。许多国际国内知名商标也被卷入其中,如腾讯QQ,护舒宝等等。最近,YAHOO与丫-hoo的一场商标纠纷也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。

事件回顾
日前,在“丫-hoo”商标注册异议期的最后一天,雅虎公司将一纸商标异议申请递上了国家商标局,提出被异议人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“丫-hoo”商标有侵权嫌疑,要求不予注册。
雅虎认为,“丫-hoo”的行为是对YAHOO的恶意抄袭行为,将极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;“丫-hoo”的行为是对YAHOO的驰名商标的复制、摹仿和翻译。
齐云山认为,丫-hoo商标的创意来源于传说中的齐云山森林野人的欢叫声和福州、江西一带打招呼、问候时的习惯用语“吖—嗬—”(即“你好”的意思),因此在设计商标之初也引用了这一极具当地文化特色的呼叫,将“吖—嗬—”变形为中英结合的“丫-hoo”。
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:一、是否构成摹仿翻译;二、即使要跨行业保护,跨行业保护的力度应否这么大。
专家意见
关于对商标近似的判断,有专家表示应从商标的审查和使用两个环节进行考察。一个是理论上的审查,是纸面的审查。更重要的是在使用当中对事实的判断。
结束语
商标侵权与否的认定,应该是对于一个度的把握的过程,是一个综合认定、综合考虑的过程。至于丫-hoo商标异议事件结果会怎样,我们相信商标局的专家会作出一个客观公正的结论,让我们拭目以待。
 
摘自2009820日《晶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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